
一、体育局答复运动员待遇分四类。
1、正式运动员;2、试训运动员;3、集训运动员;4、退役运动员。
二、体育局答复我们的孩子,属于试训运动员,属没有工资类。下面我就这一回答提出如下疑问?
既然运动员分四个档次,这就说明有正式运动员,有正式的就应该有拿工资的运动员.那么什么标准可以转为正式运动员?
深圳体工队,是市一级专业队伍,主要职责是完成广东省级比赛任务和向省队输送优秀的后备人才。体育局负责人讲运动队衡量一个运动员的标准主要是看运动成绩,其次是运动员的表现。
1、运动员成绩。
以[阳光男孩]为例,[阳光男孩]在2000年----20005年期间在广东省级比赛中取得过8个第一名,9个第二名,2003年7月达到全国游泳锦标赛标准,2003年9月参加全国游泳锦标赛。2003年达到全国城市运动会标准并或参赛资格,2005年1月达全国冠军赛标准,2005年4月参加全国冠军赛,2005年10月参加全运会,运动等级是国家级运动健将。这样的运动成绩就是在省队也是符合转正条件的,更何况这样的运动成绩在深圳是相当突出。
2、运动员表现。
同样以[阳光男孩]为例,[阳光男孩]是2005年度深圳市体工队“十佳运动员”提名,并且2005年5月是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入的共青团。象[阳光男孩]
这样的孩子还不够转正的资格吗?据我们了解体工队1996至今没给任何一个运动员发过工资。既然有正式运动员,为什么没有一个运动员领到过工资。包括各个项目的教练员也都不知到自己的运动员哪个是正式的哪个不是正式的。这种情况正常吗?
三、运动员的社保问题。
1、在深圳众所周知,社保条例明确规定,非正式职工是不允许参加社保的。即便是参加社保人员也是由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部分组成。体工队从来就没有向运动员收取过个人缴纳的那部分。请问这笔不小的费用是谁出的呢?符合财务制度吗?
2、既然参加了社保对运动员来说是件好事情,为什么做的明明是好事却不告诉运动员?社保卡都扣着不发?运动员看病应该享受的待遇也享受不到?直到退役自己都不知道在深圳参加过社保。既然个人缴纳的部分体工队都全包了,怎么就不敢把卡发给运动员?
3、为什么已经退役多年或转会其他省的运动员,今年在社保局还在参保?其本人却根本不知道还有这等美事?给这些退役的运动员继续参保,这笔费用的支出并不是一笔小数目,那么是从哪里支出的呢?既然他们已经退役或转会,已不在继续为深圳做贡献了,财政也不可能继续给这些运动员拨款了,体工队还有这么多的钱给退役运动员买社保,体工大队这个机构应该改名了,应该叫“深圳慈善大队”或“深圳痴呆大队”。